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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曼丽生病了。
汪曼春照顾了她两天,累的暗自埋怨,有时候气的胸闷,也会掐一把于曼丽毫无肉感的脸颊。
她是真的得了失心疯了,好端端的,没事给自己找个累赘回家过年吗?难道她嫌回去上海后的烦心事还不够多吗?
如果她猜的没错,过不了多久就要打仗了,南田洋子会要求她进入76号,然后再过一段时间,明楼回国,离她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也不远了。
她现在应该考虑如何扭转乾坤,是要再次为虎伥,报复明楼……这次她有信心可以让明楼尝尝绝望的滋味,可是之后呢?杀了明楼,杀了明台,害的明氏一族家破人亡,然后她又得到了什么?
她也可以一走了之,想办法带着汪芙蕖去香港……然而,她那利欲熏心的叔父怎么可能轻易跟着她离开?他还盼着日本人带来无尽的荣华富贵好日子呢。
汪曼春很心烦。
三天后,于曼丽总算是好多了,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,看着汪曼春坐在窗户边修剪手指甲,小心翼翼地开口,问:“汪小姐,这几天,是你在照顾我?”
“不然呢?”
汪曼春没好气地反问,很不客气地给了她一个白眼。
于曼丽觉得胸口总是空寂冰冷的地方有了一丝暖意。
她低头笑了笑,抱着膝盖坐在床上,“那……也是你抱我上楼的?”
汪曼春一时语塞,想说她是半抱半扶半拖着她上来的,可她又不想费心形容过程是多么艰辛,于是哼了声,“……重死了。”
于曼丽笑的更开心了,她用细若蚊蝇的嗓音说:“汪小姐,我很轻的。”
汪曼春就不想搭理她了,继续一边修着她的手指甲,一边想着上海那边的形势,以及回去后何去何从。
一个小时后,服务员带来了一封信。
汪曼春打开了信,扫了一眼,就丢到了旁边的桌子上。
于曼丽问:“谁写的信啊?”
汪曼春斜了她一眼,“你病好后,话越来越多了。”
她的目光落在信封上,不由的一阵心烦气躁,拿起信纸和信封,统统揉成团扔进了垃圾桶里。
于曼丽不敢再问,却听汪曼春突然回答说:“是我叔父的信。”
汪曼春侧过头,透过窗户,看着楼下人来人往,一片太平安乐的繁华景象,没头没尾地说道:“要打仗了,不知道今天看到的这些人,一两年后是不是还活着。”
于曼丽有点感伤,垂眸看绞在一处的手指,叹息说:“就算不打仗,谁又知道自己能活到什么时候呢。”
她顿了顿,抬头去看窗边的女人,“汪小姐,我不怕死,我病着的时候,迷迷糊糊的想了很久……那时候,被赶出去的时候,我是想死的,可我病的太重,连自杀的力气也没有了。”
汪曼春愕然。
没想到,她随便脱口而出的一句话,这个傻子真的花时间去思考了,去想为什么当初没有自杀,没准还是为了这个想的连脑子都差点烧坏了。
她不禁骂了一句,“神经病。”
于曼丽笑了,自嘲地说:“是啊,我是真的有病,这有什么好想的。”
楼下有小贩吆喝着卖东西,一个学生打扮的女孩子挽着男朋友的手,一手指着小贩,高兴地说着什么。男子安静地听着她说话,始终保持着温和包容的微笑,抬起手帮她理了理散乱的额发。
男子的背影和明楼有几分相似,就连宠溺的眼光都是似曾相识。
汪曼春突然有种把烟灰缸丢下去砸破他脑袋的冲动。
于曼丽问:“汪小姐,你来湖南是干什么的呢?”
“散心。”
汪曼春回答,“很快就要回去了。”
于曼丽的眼神流露出几分仓皇,她的手指不自觉地攥紧,“那……你还会回来吗?”
汪曼春回头,很奇怪地看她,“回来干什么?不会了。”
于曼丽好不容易温暖起来的心又冷了下去。
是啊,她一个千金小姐,以后是要回家去嫁人的,嫁一个门当户对的如意郎君,怎么可能会想到回来看看自己这个……于曼丽咬了咬牙,鼻子有点酸,强忍着不哭出来。
空气很压抑。
于曼丽觉得冷,拉上了被子,不发一语地靠在雪白的墙壁上。
汪曼春丝毫没有发觉她的异常,她依旧盯着楼下的小情侣,看着男子摇头笑着掏出钱包,付钱买了女友看中的东西,看着女孩子欢天喜地收下了礼物,小心地放进了包里,看着他们手挽着手,渐行渐远,没入人流中。
她相信明楼是爱过她的,但也只是爱过而已了。
恐怕从她拜师南田洋子的第一天起,她和明楼就是永远没有未来的了……不,有明镜在,他们何时有过希望?只是她一厢情愿的做梦罢了。
她一手抚着额头,努力抹去脑海中那段少女时期最为美好的记忆,曾经越是美好,对于如今已经知道结局的自己而言,就越是残忍。等她平静了下来,一回头,就看见于曼丽凄冷的眼神。
汪曼春回忆了下方才的只言片语,敷衍地安慰,“有机会的话,我会找到你养父,让你亲手报仇。”
这句话引发了于曼丽无限的心酸,她一眨眼,泪珠子就掉了下来,无论如何也隐忍不住。
她以为,这话就等同于道别了。
不会有什么机会了,一个早已消失无踪的人,去哪儿找?从何找起?
……呵,有什么好难过的,她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汪曼春是出于游戏的心态救了无处可去、早已生无可恋的她,这几天的悉心照顾也是不想捡回来的宠物就那么轻易的死去,可汪小姐终究是要离开的。
汪曼春见她莫名其妙的哭,不自在地转移了视线,“行了,你就是心里感激我,也用不着哭的。”
于曼丽抽出背后的枕头,朝着汪曼春砸了过去。
汪曼春纯属本能反应,闪身避过了突然袭来的枕头,怒骂:“于曼丽你有病啊?!”
“锦瑟。”
汪曼春一愣,蹙眉看过去。
于曼丽也不哭了,眉眼凌然,冷冷地吐出几个字,“告诉过你了,我的名字叫锦瑟。”
汪曼春冷笑,“你是钟情这个名字,还是对做女支女的过去恋恋不舍?”
这几句话像刀子一样刻在于曼丽的心上,在还未愈合的伤疤上划下了鲜血淋漓的伤口。她呼吸困难,闷的难受,心口一阵一阵的疼,可她越是疼痛,就愈发不肯露出丝毫的软弱示人,所以她只是木着脸,机械般的发出了声音,“不知道,或许都有。汪小姐,谢谢你收留了我,照顾了我这几天,希望你回上海后诸事顺利。”
她深吸一口气,话语里多了几分真心,以及一丝淡如烟尘的酸楚,“希望……你以后平安幸福。”
汪曼春总算是知道她在想什么,冷笑了声,又开始修剪手指甲。
许久,于曼丽没听见对方回话,眼泪一颗颗落在手指尖,冷的像冰。
就算有过再多难堪的过往,她到底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,也没有过军校系统的训练,苦苦忍耐了一会儿,最后还是以手掩面,呜呜地哭了起来,呜咽着断断续续地说:“汪小姐,你、你记得……如果可以……等不打仗了,世道安稳了……回来、回来看看我……”
汪曼春由着她期期艾艾地哭了半天,眉眼都不想抬一下,等她终于安静了下来,才说:“等你我死了,也不知能不能等到世道安稳。我回来干什么,你要跟着我去上海。”
“是啊……等我死了,你也不知道回不回来……”于曼丽哭着哭着,声音戛然而止。她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看汪曼春,喃喃说:“我要去上海?”
汪曼春又开始佩服国民党的军校系统和王天风,在她眼里,于曼丽就是一个哭哭啼啼的女学生,杀了该死的人会迷惘,一个陌生人的告别会让她流泪,简直不可理喻。
她从口袋里拿出一条绣了并蒂莲的手帕,朝于曼丽扔过去,冷冰冰地说:“我跟你说过,叫你乖乖的跟着我,难不成就是跟着我在酒店里呆两天?你一直在生病,现在对我来说就是个累赘,我要是想走,早就抛下你回去了,何必留下来伺候你。”
于曼丽不懂,她抓着那条手绢,呆呆地看着上面绣工并不怎么出色的花纹,讷讷说:“我……跟着你回去,可以吗?你家里人会怎么看?”
汪曼春的眼神顺着她看向那条手帕,这才意识到是当年送给明楼的那一条,也是用来包裹明台十根带血的手指甲的那一条。
这么想来,她也不是输的太惨。
“我父母都不在了,没人管我,家里只有叔父,他很忙,不会搭理我带了谁回家,又不是男的。”
汪曼春苦笑,“就算是男的,只要不上报,不会出现汪大小姐滥交的报道,他也不会管。”
于曼丽听她说会上报,就明白她一定不是普通的有钱人,而是名门千金,心中更为茫然,“可如果你叔父知道我的身份……”
“知道了又怎样?”
汪曼春毫不在意,心里只是好笑,汪芙蕖连她对犯人用刑杀人分尸都不在乎,还会在乎她把一个欢场女子带回家里?
于曼丽的泪水挂在睫毛上,她眨了眨眼,一滴水珠滚落指尖,但她一点儿也不伤心了。
她终于相信,汪曼春是真的要带她走。
汪曼春眼见她的眼眸亮了起来,抿了抿唇,皱眉说:“很快,你我都会置身险境——我本来可以逃,但是我的叔父纵使有再多不是之处,也终究是我唯一的亲人,他是怎么也不肯抛下‘大好前程’的。”
她讽刺地笑了两声,“你跟着我,必须学会的可不止是简单的杀人而已。”
于曼丽目光坚定,直截了当说:“我可以的。”
汪曼春笑了起来,红唇如火,弯成一道无比冷艳妖娆的弧线,“好的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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